4月14日,东台市警方对驾驶证被公安部门注销后仍然驾车上路行驶的张某(男,51岁,东台富安人)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
4月2日下午3时许,东台市富安交警中队民警在辖区执行巡逻任务,发现一辆货车在道路上行驶异常,遂将其拦下进行检查。检查时,驾驶员张某称驾驶证忘在家里了。后民警通过网上查询,发现张某因涉嫌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其驾驶证已被公安部门注销。张某无证驾车上路行驶,触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东台市警方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