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摩托车 被记满分罚一千

作者: 来源: 2017-04-19 14:36:57

 

4月18日,东台市富安交警中队民警查处一起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晚上9时05分,东台市富安交警中队民警袁希平、杨陈承在东台市弶富线处理完交通事故返回中队途中,发现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看到警车后,摩托车行驶不正常,驾驶人神色慌张。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检查,经检查发现:苏J97*3X普通二轮摩托车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该车驾驶人杨某军满口酒味,执勤民警对杨某军随即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8mg/100ml,杨某军涉嫌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民警依法扣留该驾车人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和驾驶证,对杨某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对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行为罚款应投强保两倍计312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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